婉兒 2007-12-27 06:21
[轉貼] 發金字塔財請繳費 埃及新法 古蹟有版權
(明報) 12月 27日 星期四 05:05AM
【明報專訊】埃及 的金字塔每年吸引成千上萬遊客,金字塔的複製品比比皆是,但各地消閒度假與娛樂場所今後若再仿造金字塔、獅身人面像等埃及古蹟建築作裝飾,可能要大破慳囊。埃及政府即將推出
新法案,向仿造金字塔人士徵收版權費,用以維修該國成千上萬古蹟,以及維護古建築的「知識產權」。
埃及「古蹟最高委員會」秘書長哈瓦斯(Zahi Hawass)說,新法已獲一個部長級委員會批核,預計可於下個國會會期通過。屆時,新法將適用於世界各國。他說﹕「新法將徹底禁止人們複製本委員會審定為100%複製的埃及歷史遺蹟。這條法例讓我們得以維護我國利益。作為這些遺蹟的唯一版權持有人,埃及有權收取財政利益,讓我們得以復修、修繕及保護埃及的古蹟。」
以版權收益復修保護古蹟
但哈瓦斯強調,此舉不會損害藝術創作。他說﹕「(新法)不會不准本土或國際藝術家,通過繪畫及重塑各代法老的和埃及的古蹟牟利,只要那不是百分百翻版便成了」。他還補充道﹕「縱然是私人用途,它們也必須取得埃及政府的批准。」
但他只講明新法針對百分百複製自埃及博物館的任何館藏品,沒有透露被人複製散落其他博物館的古埃及遺蹟將如何處理。輿論相信,這條法例將嚴重影響世界各地的主題度假村,這些度假村通常設有大量的埃及藝術複製品。
埃及帝王谷所在地樂蜀的鎮議會負責人法拉杰(Samir Farag)則質疑新法難以禁止採用金字塔的造型。他說﹕「我們不能禁止人使用樂蜀的名稱和複製這個城市豐富的遺蹟。」但埃及的旅遊業界相信會歡迎新法。在哈瓦斯作出上述宣布,埃及有報道慨歎﹕「3500萬名旅客到訪拉斯維加斯 的翻版樂蜀市,與此同時,卻只有600萬人來真正的埃及樂蜀觀光。」
英國廣播公司/法新社